当我16岁那年,一个女孩子说他爱我的时候,我没怎么当回事。
后来,到了高中,最少的一天情书收到了 87 封,不过,不是 87 个女孩子写的。就象bbs里的马甲一样,有的女孩子一天写了十封之多。
我依旧的哈哈一笑了之。
后来,我当兵了。在一次当地老百姓和驻地官兵联欢会上,我唱了一首歌。电视台现场录象,并在当晚播出。
第二天,我们部队的大门哨兵增加了一个营,架起机关枪,全部戒备,阻拦那些来追求我的女孩子。上级下了一个红头文件,专门为这个事件做了部署。但是女孩子们还是要冲破我们部队的大门,团长看势头不好,向上级请示该怎么办,上级命令:“凡不听劝阻者,一律枪毙!”一时间,女孩子尸体横在部队门口有5000具之多。
再后来,我就一直没有出部队营房的大门,就象一个囚犯一样的被看管了起来。
转业了,部队领导总算出了一口气。回到地方,不知道怎么把我的名声传了出去。
第二天,各大电视台纷纷报道:“**市的老鼠药,敌敌畏,麻绳,刀,安眠药等等可以致死的东西全部脱销,听说全是女孩子买的,原因是因为一个叫怒放的小伙子不接受他们的爱。小伙子至今还没有漏面。我们会为你们做追踪报道。”节目主持人是个男的。听说那女主持人也去买麻绳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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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日,电视台又发布了一条新闻:“昨日,**市的女孩子全部留了遗书,大概意思都是说,如果怒放同志再不出来见大家一面,就集体自杀。”
但是,我还是没有漏面!-----不是不想,确实是为了安全着想。
第三天,省安全办发了一个文件:“关于**市这次女孩子集体自杀事件的处理措施。”
内容大概有三点:
一,不惜一切代价,甚至动用部队,一定要将女孩子们手中的麻绳,水果刀等等的东西拿回来。只在不行,就用麻醉枪麻醉以后再抢过来。但是一定避免在麻醉行动中的强奸行为。
二,希望 怒放同志能出来表态,死了女孩子的这条心,并迅速的结婚。政府已经为怒放物色了中国十大美人,并且全部是处女,供立怒放同志挑选,当然,可以多选。
三,各级政府部门一点要将不可避免的问题避免到最底程度。二楼一上不要让女孩子进,(男孩子没有什么事也不要进,为了避免因为自卑而跳楼。)并且,楼下五十米的地方全部铺了30米厚的海绵。河道,湖泊。井等等的地方一律用300米的防护网。
我让**市出那么大的事,影响了**市的名誉,也影响了省、中国以至于世界的名誉,我对不起大家,我错了。
广大的女孩儿们,如果你们是真的爱我,请别再这样了好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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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给你们跪下了!!!